根据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巡察。9月1日巡察组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履行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根本遵循,以学明理、以学促干。公司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日便迅速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冯文戈同志在听取巡察组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形成了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整改期内,公司累计召开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整改工作动员和推进会以及董事长办公会等各项会议6次,专门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决落实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挂图作战、组织推进。公司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动员,落实责任,建立了领导小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巡察整改组织责任落实体系,形成领导小组主抓、班子成员推进、各部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为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公司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和全面深入解决问题,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兴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台账,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保障和整改要求,把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细化为34个具体整改事项,每项整改任务及具体措施都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进行调查研究的,制定整改时间表,按节点有序推进;对需要形成长效机制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整改成效。公司通过月度汇总、季度通报等形式督促指导整改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各部门及时向整改牵头部门反馈最新整改举措和成效,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强化考核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按照巡察组要求,每月按时上报整改进展,使整改过程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围绕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协调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更新完善整改工作措施。同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公司各职能部门新建修订制度、方案、意见等10余项,使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循。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延伸细化的3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项,整改完成率91.2%。其中:即知即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1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3个月内完成整改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半年内整改到位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7个,1年内完成整改问题14个,完成整改11个,未完成整改的主要涉及“推动基金板块整合进展缓慢、受托管理的3只公司制创投基金募资到位率较低、对参股公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已经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践行‘两个维护’的定力还不够,能力还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全面,理解不够透彻。部分干部对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不准、概念不清、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回答不够全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内部培训等方式,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整改期内共组织理论学习20余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了公司《2021年党委工作要点》和《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学习机制,确保学习规范化、常态化,编印了《国企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通过党建知识测试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督促党员和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学习。三是对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视自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吃透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四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以及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安排学习,确保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入心入脑,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实落地。

具体问题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懂弄通做实不到位,指导具体工作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对公司发展规划、基金管理运营模式等自身职能定位和改革方向不够明确,缺乏前瞻性、系统性的发展谋划。”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以及应知应会手册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集团公司专题辅导班和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真学真信真用,更好的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二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编制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公司职能定位、运营模式、发展目标,目前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多次征求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修改完善,现已基本完成,待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定稿后,按要求报集团公司审批。

(2)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董事会履职不到位。兴陇基金对生物医药基金出资300万元、聘任副总经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均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全部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执行,并确保资料规范、完整,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二是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向董事长办公会授权范围,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按要求履行董事会职权,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具体问题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董事会成员存在空缺且监事任职不符合规定。兴陇基金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目前仅有3名,外聘的2名董事未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10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将董事由3名调整为5名,董事均由集团公司委派,进一步建强配齐了董事会成员。

(3)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协调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子基金设立进度缓慢,社会资本实缴出资到位率低,与贯彻落实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截至2019年末,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清洁能源、中医中药、循环农业等5只子基金未完成设立工作;已设立的5只子基金仅完成了一个项目投资决策,基金投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受托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平台作用,助推省内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推进十大子基金设立.目前已完成先进制造、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文化旅游、节能环保、数据信息、军民融合、通道物流、中医中药等9只子基金注册设立,总规模152亿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与社会资本出资比例达到1:2.35,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循环农业子基金因各种原因预计无法设立。二是理顺了政府引导基金与子基金间的管理关系,便于在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同时,积极督促子基金开展项目投资。目前,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数据信息、军民融合、通道物流、中医中药等子基金已向投决会提交了22个项目,审议通过了17个,拟投资金额13.71亿元;签订投资协议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投资款的项目有10个,已支付投资款合计6.13亿元。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推进省内重大项目直投,已完成临洮雪榕、中天羊业、甘肃光热和白银科键基金共4个项目5.75亿元直投工作。

具体问题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投后管理质量有待提高。兴陇基金投后管理中对项目投资决策时所提示的风险控制措施后续关注度不高,为已投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提升整体价值等更多增值服务的能力和手段有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投后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投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勤勉尽责做好已投项目行权履职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及外派人员积极参与已投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决策,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等情况,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力所能及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增值服务,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解决融资困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帮助和盛堂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帮助天水华洋厘清法人治理结构,对照A股上市标准,调整近年财务账目,清理影响企业上市的主要障碍,建立了收集已投企业月度财务报表和季度生产经营报告,每季度对已投企业实地调研,按季度撰写投后管理报告的投后管理机制,并将投后管理报告及时送达股东或合伙人,定期向基金出资人披露基金运营情况。四是根据投后管理过程中对已投企业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嫁接融资渠道,提供增值服务。帮助天水华洋对接中科院成立了天水华洋研究院,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宇恒镍网对接中科院镍扣、镍材料回收等项目,深挖潜在赢利点,帮助艾森达完成与湘瓷科技整合。

(4)关于“推动主责主业发展上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受托管理基金投资进度缓慢。新区产业基金受新区出资影响至今已有两年时间没有实现项目投资;有色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3只创投基金2017-2019年共完成投资项目11个,投资额2.84亿元,投资进度缓慢,投资效率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新区产业基金已于年初完成基金份额转让及相关工商变更,并完成智鹏科技、托球生物等2个项目10000万元投资。二是3只创投基金管理团队围绕本基金的投资方向,广泛开展项目调研,对具备投资价值的项目按投资流程开展立项、尽调等程序,积极推进项目投资。目前,已完成南通瑞祥等3个项目6500万元投资。

具体问题1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程度较低。经理层部分班子成员及基金管理团队业务骨干在知识视野、项目谋划、投资管理等方面能力相对欠缺,主动谋划工作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对外交流,分年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内部系统培训、外聘师资及外出学习等形式,重点对国家宏观政策、金融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基金行业知识等进行学习,2020年公司组织了浙江大学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运营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专业知识储备,拓展视野,提升理论水平。二是针对目前基金管理团队新员工较多,经验能力不足的问题,实行“传帮带”模式,通过“以老带新、以强扶弱”的方式,领导班子成员与新员工“一对一”联系,有效提升了新员工的实操水平和业务能力,促使其较快融入了岗位角色。三是各基金管理团队采用“以干代练”方式给团队成员压担子,按照投资流程,通过全程参与项目筛选、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撰写报告、对标模拟等方式,在实战中学习提高、积累经验,快速提升实战水平。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基金未完成登记备案。有色金属新材料基金、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兰州新区产业基金均未在基金协会登记备案,也未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基金信用信息备案登记,存在合规运营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有色金属新材料基金和兰州新区产业基金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已完成协会备案工作。二是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因社会资本无法到位等原因,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已完成了基金的清算注销程序;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及9只子基金已在国家发改委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登记工作,并按时按要求完成了2021年的季度和半年信息更新工作。

具体问题1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投资项目未履行合规性审查。生物产业创投基金投资的西安汉城妇科医院股权投资项目,未提交集团公司开展合规性审查。”问题整改情况:西安汉城妇科医院股权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退出,退出收益274.13万元。整改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操作规程》的要求,对集团公司控、参股基金拟投资项目全部提交集团公司开展了合规性审查。同时,公司已向委派至各基金的董事及投决会委员书面告知集团公司有关合规性审查的工作要求,并要求其签署了书面承诺书,确保集团公司合规性审查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2.在落实党支部政治责任,推动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动谋划党建工作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谋划不够,习惯于“上传下达”,依赖于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复,完成公司党委设立,并按照职能相近、人数适中、便于开展活动原则,完成2个直属党支部的划分,按规定程序选举配齐了支委班子,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建设。二是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年度会议精神,公司党委成立后组织召开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安排部署2021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三是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2021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具体问题1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经理层班子成员中党员人数偏少,普遍存在抓基金业务与抓党建责任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均衡。分管领导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力度不够,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动员经理层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党员尽快向党组织靠拢,已发展1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均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年度述职报告,进行述职和考核工作。

(2)关于“监督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有效监督机制未形成。兴陇基金内部监督制约、协调配合等方面机制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方法经验不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分年度制定内控制度建设计划,2020年新建制度6项,修订制度5项,2021年新建制度5项,修订制度2项,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汇编,强化制度宣贯和督导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度。三是及时传达学习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组织人事、财务、风控及投资等有关工作制度,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对公司自身还未建立的制度严格参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具体问题1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不够。主要是根据集团公司纪委部署,配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委成立前,通过公司党支部委员列席董事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加强党组织对重大问题事项决策的监督。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公司内网、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发布廉洁警示,认真执行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严防不廉洁行为发生。三是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四是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定期在董事长办公会、党委会上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3)关于“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不够严格,‘整治文山会海’‘加强督查检查’方面还有差距,存在‘庸懒散’现象、形式主义和机关化倾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会议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会议实效和发文质量,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聚焦到抓工作落实上。二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要求,制定了公司《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文件、会议、接待、后勤、督办等日常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持续促进作风好转,实现了提高议事决策效率等目标。

具体问题1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上级规范性文件组织学习传达不到位。如2017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3号)和集团公司印发实施的《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没有组织传达学习的相关会议记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董事长主持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3号)和集团公司印发实施的《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有关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就贯彻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今后针对上级部门及集团公司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第一时间传阅学习,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的文件和制度,必要时召开专题宣讲会、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和要求。

(4)关于“内控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中介机构选聘及协议签署不规范。2017年宇恒镍网项目财务尽职调查中介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天一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说明变更原因。”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了2017年宇恒镍网项目中介机构选聘相关程序和资料,对中介机构变更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二是公司在今后中介机构选聘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中介机构选聘程序,确保选聘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具体问题2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合同协议签订不严谨。兴陇基金与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国金金属网信息科技》项目法律协议、与甘肃嘉益会计事务所签订的兰州助剂厂财务尽调项目服务协议等,签字不完整、无签订日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对照合同管理台账逐项检查合同审签要素,补充完善了合同协议审签流程相关资料。二是加强公司各项制度执行和监督力度,在合同审核、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投资决策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监督各部门及各基金管理团队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制度和程序要求的及时纠正,确保程序依法合规。

(5)关于“费用报销审批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出差审批不严格。2019年部分差旅费报销凭证未附出差事项和会议通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参照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熟悉掌握出差审批报销制度和流程。二是梳理检查历年差旅费报销凭证,补充完善缺失的附件及漏签单据,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核算。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日常报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规范报销流程。

具体问题2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业务接待审批不严。2017年部分业务接待清单未经相关领导签字审批。”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梳理检查历年差旅费报销凭证,已补充完善缺失的附件及漏签单据。二是参照集团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同时加强财务报销凭证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财务凭证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2018年3月支部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预备党员参与表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及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制度,熟悉掌握党内法规、党员权利义务和换届选举程序。二是按照规定和要求,完善了支部换届选举及改选资料,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及改选程序和资料存档工作。

具体问题2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工作和组织程序不够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内未有相关考察的记载,也未见个人思想汇报材料。”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各项工作程序,已补充完善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对今后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并撰写考察材料,及时收集个人思想汇报材料,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具体问题2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基础台账不够规范。2017年党建部分基础资料缺失,部分支部会议记录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历年党建工作台账及会议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甘肃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操作指引,规范党建工作台账,扎实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关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人力资源制度不健全。截至2019年底,兴陇基金未按照2018年集团公司批复的薪酬管理方案,制定职位、薪酬和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发展及基金行业特点,开展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工作,聘请了深圳力鼎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现行薪酬管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已完成公司《职位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二是完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经理层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与5名经理层成员签订了聘任合同以及任期和年度考核责任书,按照约定进行刚性考核、刚性兑现。

具体问题2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内设部门部长职级和薪酬不匹配,薪酬考核系数差距过大。”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本次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工作,制定了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作《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各部门部长岗位职级、绩效系数和工作职责等关键要素。

具体问题2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基金团队实施市场化薪酬制度,但绩效考核指标设置量化不够,没有合理拉开薪酬差距,没有达到奖优惩劣的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各部门及各基金管理团队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和细化量化年度考核指标,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书》,强化考核刚性兑现。二是修订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司目标实现为核心,建立科学的绩效体系,以业绩结果论英雄,绩效考核结果强制分布,正向激励为主不强制末位,差异化分配打破平均主义等设计思路,在原有绩效考核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性的绩效体系设计,分层级分周期考核,打破“高级大锅饭”,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

(3)关于“干部选任程序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干部任前公示期不符合规定,把召开董事长办公会当天记入公示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认真学习掌握《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制度的具体要求,修订了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二是对干部任前公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从会议研究决定次日起,每名新提拔使用干部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具体问题3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归档不及时,2017至2019年任职、考核等材料缺失。截至2019年底,仍有4人档案尚未调入,其中最早为2015年入职的干部档案未调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参照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查阅、转递等工作。二是对缺少相关资料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档案材料完整、规范。三是督促干部档案未调入的职工尽快办理调入手续。目前,已完成公司全体员工自2015年以来人事档案的调入以及相关资料收集、补充和归档,所有员工档案均已收齐交集团公司保管。

(4)关于“在人才引进、用人留人方面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人才专业结构与基金业务融合度不高。现有员工第一专业以会计、工商管理等专业为主,缺乏有经验的项目管理和金融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另外,直接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前台)仅占全体员工的18.75%(不包括经理层)。”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公司《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符合企业发展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年轻干部多岗位交流使用,每年根据岗位任职条件,结合员工任职能力和综合表现,对员工实行岗位任职评价,对于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员工,及时进行调整,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用人机制。三是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以岗位价值为核心,加强岗位管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双通道”,进一步明确员工晋升通道,优化人才配置。

具体问题3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业务团队人才支撑不足。按照兴陇基金人员配置改革方案,每只基金团队由3人组成,目前基金团队除领导外,共有6人,且仅有3人有相关工作经验,其余均为应届毕业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整改期内,通过集团公司内部推荐、选调等方式,重点引进金融、投资、法律等专业人才6名,进一步配齐配强基金管理团队人员力量。二是建立人才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年度员工培训计划,通过内部系统培训、外出学习、鼓励自学考证等多种措施,全面提高现有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目前公司共有在册职工23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人,占比47.83%;大学本科学历11人,占比47.83%;本科以下1人,占比4.34%。持有各类资格证人员共20人,占比86.96%;具有职称9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1人;具有各类资格证人员20人。初步打造出了一支整体学历较高、专业水平较强、投资经验丰富的现代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

4.在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建立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整改不彻底,没有把整改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2018年、2019年集团公司对兴陇基金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反馈18个问题,已按照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了细化整改,其中已整改完成11项,持续整改7项。2019年,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对兴陇基金进行了现场检查,反馈了3个问题,其中已整改完成2项,持续整改1项。本次巡察发现,在整改长效机制建立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发挥好整改工作标本兼治作用,尤其是在‘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结合上还存在不足,没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反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但尚未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梳理集团公司历年专项审计、督导及证监局现场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本次巡察整改范围,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发挥好整改工作标本兼治作用,将“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相结合,经集团公司批准,完成公司新一届董监高换届、委派工作,董事会成员由3名增加为5名,并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2021年4月公司设立党委,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正在推进整改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项问题正在整改中,3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均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推动基金板块整合进展缓慢。截至2019年末,兴陇基金未按照集团公司《基金板块业务整合方案》,完成基金板块业务的统筹运作和集中管理,进度缓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完成了传化基金、国投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的股权划转工作,丝路基金正积极对接各股东,筹备召开股东会研究审议划转事项,年内完成划转。二是制定了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业务操作规程》,并完成了相关基金董监高人员的委派工作,认真履行控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和集团公司出资基金的日常联络和行权履职工作。

2.关于“推动主责主业发展上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受托管理的3只公司制创投基金募资到位率较低。截至2019年末,有色金属新材料基金、先进装备制造基金、生物医药基金各股东的实缴出资率分别为35.2%、50%、72%,未按照基金章程或出资人协议约定期限完成出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省国资委相关批复文件,公司托管的3只公司制创投基金设立规模分均为25,000万元,已全部完成了一期出资。有色金属新材料基金和先进装备制造基金完成了二期出资的民营股东替换工作,色金属新材料基金协调中国金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完成了3000万元股权受让的出资。先进装备制造基金协调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出资5000万元,兰石集团完成二期出资3000万元。目前,3只创投基金与股交中心、长城电工、新区投控等股东已达成出资意向,正在落实出资手续,预计年内可完成出资,有色金属新材料基金预计可完成募资25800万元、先进装备制造基金预计可完成募资27300万元、生物医药基金预计可完成募资25000万元,均可超额完成募资任务。

具体问题1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参股公司管理不到位。出资245万元参股的国投海默基金管理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开展业务,没有后续跟进措施,也没有提出注销或重组的相关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公司已与海默科技进行了充分沟通,海默科技同意公司提出的意见,待集团公司关联方对其完成收购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国投海默基金。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公司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与公司改革同步加强上,落实到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上,坚决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确保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确立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重点加强对党的建设、深化国企改革、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防止出现反弹。同时,坚持以制度规范检验整改成效、以整改成果推动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总结,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出台和修订完善一系列制度办法,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公司改革工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公司《改革三年行动台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从党的建设、投资业务、内控建设等方面强化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